云南省印发《方案》细化任务明确时限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
日前,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《云南省贯彻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》,细化任务,对云南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落实再部署再督促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、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,认真抓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。为把国家宏观政策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结合起来,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。《通知》提出要认真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,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监控,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切实把资金落实到位、规范使用。省财政厅要牵头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,落实减税降费政策,为保就业、保民生、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。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,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、缴费人,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。严格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,确保取消、停征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有关企业和个人。
为“放”出活力、“放”出创造力,《通知》提出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,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,能整合的整合,该取消的取消。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,进一步简化、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,加强对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的指导,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、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。
《通知》还对一些改革内容的时限进行了明确,要求限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,对公用事业、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,整治部分园区、楼宇、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,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。着力推进“照后减证”和简化审批,2021年底前实现全省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,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。(记者 朱丹)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、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,认真抓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。为把国家宏观政策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结合起来,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。《通知》提出要认真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,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监控,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切实把资金落实到位、规范使用。省财政厅要牵头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,落实减税降费政策,为保就业、保民生、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。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,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、缴费人,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。严格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,确保取消、停征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有关企业和个人。
为“放”出活力、“放”出创造力,《通知》提出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,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,能整合的整合,该取消的取消。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,进一步简化、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,加强对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的指导,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、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。
《通知》还对一些改革内容的时限进行了明确,要求限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,对公用事业、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,整治部分园区、楼宇、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,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。着力推进“照后减证”和简化审批,2021年底前实现全省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,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。(记者 朱丹)